3個公式告訴你,工作日志就是生產力!
2017-03-10[摘要] 工作日志是指承辦律師、助理律師在承辦業務時,針對所承辦的具體法律事務,包括訴訟、仲裁案件及非訴法律事務的工作過程,做較為詳盡的日常記錄。
越來越多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團隊都在實行工作日志管理辦法,記錄工作日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律谷小編也在這里分享一下:
一、工作日志既是各承辦律師處理某一具體法律事務的日常工作記錄,也是日后在法律事務所處理完畢向委托人出具《律師工作報告》及《賬單》的主要依據憑證。
二、工作日志是項目全過程質量管理的重要依據,律所管理者們可以以此為基礎來決定改變或改進工作的方法及流程。
三、工作日志是承辦律師如何處理法律工作的總結,對一個有經驗的主辦律師來說,記錄本身就能提供處理法律問題的改進方法。
四、形成以工作日志為基礎的管理報告,為事務所管理者提供最有效最真實的管理數據。
本篇文章主要分享工作日志的體系,3個公式與生產力的關系。
3個公式 & 生產力
1.工作日志記錄體系
律師事務所工作日志記錄體系包括:
已經輸入背景信息的事務
●收費狀態下的有效工作時間
●不收費狀態下的有效工作時間
●管理協調有效工作時間
未輸入背景信息的事務
●不收費狀態下的有效工作時間
● 非工作事務所花費的時間
關于工作日志記錄體系詳細解釋,我們會下周分享,敬請關注。
2.人工成本& 產能使用率&收入實現率
項目人工成本,產能使用率,項目收入實現率,這三個公式說明工作日志就是生產力
項目人工成本
Lawyer Time Cost
項目人工成本=實際工作小時*小時費率
解釋:
需設置每名律師的小時費率(收費標準),根據每名律師錄入的工作小時數乘以其小時費率,按項目歸集,并計算該項目項下所有計費人員按其各自的費率計算的應收款總金額,以確定完成該項目的人工成本。
產能使用率
Capacity Utilization Rate
產能使用率= 實際總工作時間 / 標準總工作時間 *100%
解釋:
可利用工作日志管理系統中按計費人員設置其年度定額工作時間(可變),根據系統中記錄的每名律師該年度實際工作時間(也可根據收費時間)按人進行累計,將結果與其年度定額工作時間進行比較(實際工作時間/年度總工作時間),計算出該律師的實際"產能使用率",以確定該律師的繁忙程度。
如果產能使用率過低,說明該人員略顯閑置進而會造項目及團隊人力成本的浪費。
如果產能使用率過高,可能表示在擴充專業律師數,擬定擴充計劃,以免受限于固定產能而影響項目的完成。
項目收入實現率
Revenue Realization Rate
項目收入實現率= 項目實際收款總額 / 項目人工成本總和*100%
解釋:
將已經完成的項目的實際總收費數額計放至本項目收款中,與參與項目的總人工成本金額進行比較(項目實際收費/人工成本),計算出每一項目的"收入實現率",以確定項目的相對效益。
比如,某項目實際收款總額為10萬元,項目人工成本總和為9萬元,則單項收入實現率為:10/9=1.11,這個數據說明這個項目在平界線上,如果小于1的情況,案件負責人需根據工作日志記錄的內容及小時及時調整人員或在市場上做相應的補救措施。
最后的話
做時間記錄是一個習慣,對于每個作業律師來說,工作時間就是我們的產出,對工作時間的記錄,管理,分析是每個律師都應該關注,因為我們每個人都將從良好的計時和成果管理分析中獲益。
最后,IMS-PRO的移動端工作日志應用本月已開放啦,IMS-PRO正式用戶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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